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6浏览次数: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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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推动“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落地见效,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4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

1.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申报。

请先于学校科研系统内录入申报项目基本信息(我的项目-纵向申报 https://ky.suibe.edu.cn:8084/userAction!do_casLogin.action),科研处审核后方可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https://sinoss.moe.edu.cn/)进行线上申报,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2432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请申请人于2024415日(周一 )11:00将《申请评审书》纸质版一式2份交至学生处,逾期将不予受理。(地址:行知楼109室   联系人:江昊   电话:67703202  邮箱:jianghao@suibe.edu.cn)学生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并于419日(周五)将评审结果在科研处网站公示,请申报人及时关注。

4.通过专家评审推荐申报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修改后的《申请评审书》电子版于423日(周二)1600发送至shuyi@suibe.edu.cn,由科研处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科研处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5、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张淑怡  电话:67703045

申报系统相关问题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6.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我校间接经费为总经费的40%

  五、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申请人应对自身的申报资格进行自查,并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根据教育部及市教委的限项措施相应对申请人下一年度的申请作出限制。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2024325日  


附件: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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