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上海市档案条例》的要求,现对2013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凡是本部门上一年度在工作活动中所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且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均应进行收集整理并立卷归档。具体范围详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内容。
2、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相应的声像、电子等文件材料(光盘、照片等)。
二、归档时间:
1、党政各部门在六月底前归档;
2、各学院在十二月底前归档。
三、归档要求
1、具体归档办法和要求参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部门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办法》(见附件)。
2、希望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归档工作,加强领导,督促本部门兼管档案材料的同志认真细致地做好归档材料的整理立卷,保质保量将本部门在教学、科研及其他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包括声像、电子文件材料)按时归档移交到综合档案室。
四、其他
归档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综合档案室联系,档案室工作人员将提供具体的业务咨询和指导。联系人:李雁、徐玲丽、谢圣俭;联系电话:67703492、67703493。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部门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校长办公室
201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