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文件材料归档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上海市档案条例》的要求,现就2016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根据本单位、部门工作职能,凡是2016年度在工作活动中所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且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均应进行收集整理并立卷归档。具体详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内容。
2、2015年度以前遗漏未归档的重要文件材料;
3、归档档案材料包括纸质、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形式。
二、归档时间:
1、党政、直属各部门在六月底前完成归档;
2、各学院在十二月底前完成归档。
三、归档要求
1、具体归档办法和要求参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档案工作手册》。
2、希望各单位、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归档工作,加强督促本部门兼管档案材料的同志认真细致地做好文件材料的整理立卷,保质保量将本单位、部门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时归档移交至综合档案室。
四、其他
归档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综合档案室联系,档案室工作人员将提供具体的业务咨询和指导。
联系人:李雁(67703493)、徐玲丽(67703492)。
特此通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