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7-20 阅读次数:2674

为进一步激发财经院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财经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促进财经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交流,推动校企创新创业合作,定于20217-8月举办第六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 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大赛目的与任务

发挥财经院校学科特点,深化财经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财经院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激发创新创业创优热情和动力;促进校企创新创业合作,推动财经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合作与交流。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教育部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

主办单位: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联盟

承办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参赛对象

1.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团队负责人和成员须为财经 类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截止到2021630日学籍在 册)。

2. 每个团队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允许跨校 组建团队。

已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创青春全国大 学生创业大赛国奖银奖及以上项目,以及第一、二、三、四、五 届财经高校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不得再次报名参赛。

大赛赛道及项目要求

1.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团队负责人和成员须为财经类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截止到2021630日学籍在 册)。

2. 每个团队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允许跨校 组建团队。

已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创青春全国大 学生创业大赛国奖银奖及以上项目,以及第一、二、三、四、五 届财经高校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不得再次报名参赛。

大赛赛道及项目要求

本届大赛设置两个赛道,分别为自主创业赛道和乡村振兴赛道,每个赛道又分商业创业組和公益创业组。

1.自主创业赛道(商业创业组)。参赛项目重点突出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的商业模式创新。参赛团队所报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计划或正在运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 自主创业赛道(公益创业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或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3.乡村振兴赛道(商业创业组)。参赛项目必须围绕吉林省相关行业开展项目设计,特色鲜明,参赛团队所报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计划或正在运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 乡村振兴赛道(公益创业组)。参赛项目必须围绕吉林省相关行业开展项目设计,特色鲜明,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 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或以商业手段解决吉林省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 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参赛的所有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校级初赛

请我校有意参赛的项目组在72424时前将参赛汇总表和作品申报书word版发送至邮箱liweiming@suibe.edu.cn,邮件名称格式为第六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负责人姓名,创业学院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做书面评审,择优推荐至全国赛。(注:作品申报书中

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空出,由创业学院统一填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可咨询李伟铭老师

13162756389(同微信号)

大赛目的与任务

发挥财经院校学科特点,深化财经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财经院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激发创新创业创优热情和动力;促进校企创新创业合作,推动财经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合作与交流。

附件

附件1:第六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汇总表.doc

附件2:第六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书.doc

附件3:第六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自主创业赛道(商业创业组)乡村振兴赛道(商业创业组)评审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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