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出国或去港澳台地区的党员如何管理?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09 浏览次数:494

答:党籍处理。短期请假出国或去港澳台探亲或办理私事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如出国时间超过一年(包括一年),要办理组织关系挂靠,通常挂靠到下一年级的对应党支部。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境以后即停止党籍;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出境逾期(包括续假)一年以上未归者,情况同上。

回来后的组织关系处理。党员如期回国,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出境期间的情况,党组织也要主动关心了解他们在外的情况。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如果是预备党员,其在境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可以按期转正。预备党员在境外期间要及时向党组织递交电子版的思想汇报。在转正程序中,其在国外期间不计算入转正考察的一年期内,考察期自其回国向党组织汇报后重新累计计算。考察表和审批材料中要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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