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科门类:经济学
所属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
所属院系:金融管理学院
一、培养目标
我校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是培养适应我国金融领域特别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所需要的高级专业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诚信、奋发、坚毅、守法。
2、具有坚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并能逐步与国际化金融人才要求接轨及我
国金融发展的实践相结合。
3、理论联系实际,既能进行金融理论与政策的研究,又能从事金融业的实务工作,具
有开展研究、决策、业务活动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和交流能力,能熟练地运用英语从事有关的金融活动,同时具
备一定的经贸、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素养,具有多学科知识交叉应用的综合能力。
二、学制
本专业学制为2.5年。在规定学习期间完成课程学习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能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在规定学习期间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研究方向
1、国际金融
2、货币理论与政策
3、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4、公司金融
5、证券投资
6、金融市场
7、金融服务贸易
8、金融风险管理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必须修满40个学分,其中公共课7个学分,学位基础课至少14个学分,金融讲座2个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其他课程为选修课。学位基础课中的高级微观经济学(I)、高级宏观经济学(I)、高级计量经济学(I)为必修课程。具体课程安排和学分见附表。
在选修课中,金融研究方法为限选课,开课学期为第二至第三学期,研究生须从以下7个模块中选择一个:国际金融、货币理论与政策、金融市场与机构、投资学、公司金融、金融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
在金融讲座的2个学分中,研究生必须在第三个学期结束之前参加16次讲座,讲座范围主要来自金融管理学院举办的“思源金融论坛”,包括名家论坛系列、学术报告系列和学术沙龙系列。
五、社会实践及科研能力的培养
要求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参加社会实践。通过社会实践,培养和提升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能力,同时也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社会实践内容的考核方法依据校研究生部相关细则。
为了提高研究生学术科研能力,发挥研究生导师的研究指导作用,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从事科学研究,提高学术素养。
六、培养方式与成绩考核
金融学专业研究生课程可采取讲授、讨论和专题研究等方式,课程成绩考核由
七、学位论文
对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实施流程控制,把好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内部盲审、预答辩和答辩等各个关键环节,按照学院另行发布的硕士学位论文流程控制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切实提高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