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裘劭恒法学教育基金”捐赠倡议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1 浏览次数:210

尊敬的各位校友:

1984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我国著名法学家裘劭恒教授积极倡议创建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前身---“国际经济法系”。裘劭恒教授曾任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代表团秘书、助理检察官,担任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特别法庭顾问,并参与起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他不仅为我国法学事业的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更是我院的奠基人。长久以来,裘劭恒教授深厚的学养及高尚的师德深受法学院校友和师生们的景仰。

“落其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为缅怀裘劭恒教授对我院的杰出贡献和对我国法学教育事业的积极探索,2017年1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和法学院校友会共同发出倡议书,拟建立裘劭恒法学教育基金,并起草了《裘劭恒法学教育基金章程(草案)》。经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协商、法学院校友理事会多次讨论,我们最终共同确定基金章程。基金将适时成立基金理事会,由其根据需要对基金章程做必要的修订和完善,并举行基金启动仪式。

“裘劭恒法学教育基金”现正式开始接受捐赠,敬祈广大校友和师生积极支持和响应,以共同推动法学院各项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助力法学院学子成长成才,凝心聚力,共汇法学院“精神家园”。

特此通过法学院官方公众号“SUIBELAW精神家园”,向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公告相关事宜。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校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

  

“裘劭恒法学教育基金”相关事宜

一、基金财产用途:

1、资助青年教师发展,支持人才引进;

2、支持学生活动,其中包括“法学院校友杯”大学生辩论邀请赛;

3、开展法学院校友讲坛、外请学术讲座等活动;

4、用于纪念裘劭恒教授的塑像制作费用:

5、用于捐赠者指定的捐赠项目;

6、经理事会研究决定资助的有利于法学院发展的其他项目。

二、基金使用办法:

1、由法学院提出规划和年度基金使用计划,经基金理事会批准;

2、通过法学院网站和微信平台等媒介公示基金使用计划及相关项目或名单。

三、监督:

1、由基金监事对财产使用进行监督;

2、本基金将尊重并严格遵照捐赠人的合理使用意愿,接受捐赠人的检查及监督。

四、拟感谢方式:

捐款金额无论大小,均在适当场合、以适当方式予以感谢(捐赠人要求保密的除外)。捐款金额无论大小,均可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具正式财务收据,并可签订书面协议,写明捐款金额、捐款意向以及本基金的承诺等。捐赠人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般均可享受优惠免税。

1、法学院设公益墙,并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向所有捐增人致以谢意;
2、捐款一次性5000元以上者(含5000元),本基金均颁发捐赠证书以示谢意;

3、捐款累计2万-5万(含5万),可获法学院学生活动冠名权,“法学院校友杯”辩论赛除外;

4、捐款累计5万-10万(含10万)者,可获法学院学生奖助学金、学术讲座及研讨会冠名权;

5、捐款累计10万-50万者可冠名法学院教学场所,包括会议室、模拟法庭等;

6、捐款累计超过50万者,捐赠人可建议合适方式;

以上感谢方式均在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前提下商讨确定。

具体细则,请详阅《裘劭恒法学教育基金章程》。 

受赠单位名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国贸中心支行
;账号:437779307120

捐赠时请标注:裘劭恒法学教育基金(可同时标注具体用途)

具体联系人:法学院 冯予婧老师 67703685;校合作发展处 晏琼老师 52067370;有捐赠意愿的校友,可在捐赠前与具体联系人沟通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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