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16 浏览次数:175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团中央和团市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我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喜迎十九大召开”为重点,以“青春汇梦,实践随行”为实践主题,倡导大学生以梦想为导航,以青春为能量,以奋斗为契机,感受国家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在亲身实践的过程中体现我校学生爱校荣校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品德。
    二、主要内容: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国情观察、政策宣讲、社会服务、志愿公益、社会调研等。其中,针对重点实践主题,校团委设置专项实践活动。
    (一)“知行杯”社会调研实践活动
    鼓励大学生将关注的目光投向社会生活,引导同学们从城市运行、生态环保、文化建设、科技创新、医疗卫生等方面入手,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结合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的“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的建设愿景,亲身体验,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对策和建议,并结合所学所见所得进行政策宣讲、知识普及等活动。可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和政府实事工程,例如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生活消费、医疗改革、教育公平、住房问题、环境保护、司法改革、供给侧改革、创新驱动、新型城镇化、社会治理等具体问题展开实践,发现问题,研究问题,为破解社会问题献计献策。
    (二)志愿公益类实践活动
    鼓励大学生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文明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例如爱心支教、帮困助贫、维权支援、助老护幼、特殊群体关爱等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活动。
    (三)“共享经济”专项实践活动
    近年来,共享经济逐渐成为社会服务行业内重要的一股力量。在住宿、交通,教育服务以及生活服务及旅游领域,优秀的共享经济公司不断涌现。鼓励大学生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对“共享经济”做深入调研、解读,并关注由此产生的社会现象、用户习惯等,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提出有效的建议和对策。
    (四)“美丽中国”专项实践活动
    “美丽中国”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概念,鼓励大学生设计相关主题的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调研,积极身体力行,开展行为引导,共同建设美丽中国。重点可围绕绿色交通、低碳生活、生态农业、绿色建筑、生态文明教育等主题展开。
    (五)“百城千镇”一带一路专项经济调研实践活动
    鼓励大学生及研究生,依托我校专业优势,开展一带一路经济调研实践活动,以考察区域经济社会状况、走访相关企业等形式的调研活动,将所学专业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了解国家战略的重大意义,宣传国家战略的重要成果。校团委汇同相关专业老师,制定了部分活动的选题指南(见附件一),旨在帮助广大同学找准实践方向,广大同学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拟定选题,不局限于选题指南的内容。
    (六)“扶贫攻坚”专项调研实践活动
    鼓励大学生聚焦特困片区、紧盯特困人群、创新扶贫模式、拓展扶贫途径,深入了解扶贫现状和成果,提出可行建议,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助力当地政府走精准扶贫道路。
    (七)校内项目委办项目对接
    校团委通过与我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图书馆、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联系,由相关部门提出研究方向,开展与学校建设相关的调研实践活动,旨在提升我校管理水平,反映学生诉求,也让学生更好地了解校情,参与学校建设。对接专项委托课题将由委托部门进行评标,成功立项的队伍将由相关部门具体指导实践活动。具体通知另发。
    (八)爱心暑托班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为缓解全市小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引导和帮助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团市委、市妇联、市文明办、市教委、市学联、市慈善基金会等单位决定于2014年起在全市建设小学生“爱心暑托班”,覆盖全市所有区(县),为小学生提供暑期看护服务。今年该活动继续由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负责,具体通知另发。
    (九)优秀大学生挂职锻炼活动
    结合选苗育苗工作,校党委组织部、学工部与校团委将组织优秀大学生参加由上海市委组织部、共青团上海市委、上海市教委联合组织开展的高校优秀大学生挂职锻炼活动。我校每年有若干位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或学生党员分赴各有关单位挂职锻炼,在“挂实职、干实事、出实效”的过程中进一步了解社会、增强责任、锻炼才干、积极奉献,为提高全面素质打好基础。具体通知另发。
    (十)走进“丝路明珠金张掖”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该项目由共青团张掖市委、张掖市旅游局和学校团委共同开展,包括理论政策“宣讲团”、深化改革“观察团”、旅游文化“推介团”、科技支农“帮扶团”、教育关爱“服务团”、文化艺术“服务团”、爱心医疗“服务团”、美丽中国“实践团”等内容。参与的实践团队需要按照主办方要求提交调研报告、开展宣传推广等活动,主办方为实践团队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具体通知另发。
    (十一)其他类型社会实践活动
    在以上各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及专业特色有选择性的开展各类实践活动。

    三、组织办法
    (一)投标立项阶段(5月-6月)
    1.5月16日(周二)至5月19日(周五):学院团委组织召开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宣讲会和培训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5月24日(周三):召开暑期实践活动团队与队员的线上双选会,详情见微信公众号青春SUIBE后续推送。
    3. 5月22日(周一)至5月28日(周日):招标阶段。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行项目招标制,学生根据宣讲会内容自行制定实践主题,自由组合组成项目团队向学院负责部门进行投标。每个团队由3至10人组成,需注重不同特长的组合并进行文稿、宣传、后勤等职能分工。组成实践团队后,在校内确定一名相关专业指导老师,认真撰写投标书(见附件二)。如有校外成员,请填写校外成员表(见附件三)。
    4. 6月1日(周四)至6月7日(周三):投标评选。校团委审核、确立专项实践活动、重点项目及一般中标项目。
    5. 6月8日(周四):团委对所有重点项目、中标项目进行公示。
    6.6月中上旬:召开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及实践指导
    (二)具体实践阶段(7月10日~7月31日)
    1.实践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利用暑假期间按照实践计划开展实践活动。
    2.在实践开展期间,对承担的重点课题展开研究,注重成果积累,并积极联系媒体对团队进行报道。
    (三)成果提交、展示阶段(8月~11月)
    1.实践团队按照指导手册中规定的后期材料上交要求,准时上交电子版以及书面材料。实践团队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8月20日(周日)前,各学院实践部上交材料时间为8月30日(周三)前。
    2.校团委将在开学第一周针对各团队上交的材料组织答辩,答辩分数将直接计入项目总分评选中。
    3.进行优秀实践团队答辩之后,将评选出特、一、二、三等奖,并在全校进行表彰和成果展示。(见附件四评奖办法)

    四、注意事项
    1.由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召开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以及中标团队队长会议,并由校团委与中标团队签订合同、购买保险。合同条款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学校对所有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交通费、伙食费等由项目单位自筹。学校将对评奖后的获奖项目给予一定奖金奖励。
    3.实践活动中,若经项目组内商议决定要变动项目名称的,需向学院实践部以邮件形式递交《更换项目名称申请》(见附件五),同时学院实践部向校团委以邮件方式申请,获批准后可更改。实践活动进行中若有参与人员变动,则以最终实践报告中申报的名单为准。
    4.实践活动中,实践队伍成员可向实践单位申请敲实践学时章。除团委招募项目及校内专项委托课题外,学校原则上一律不予敲实践学时章。
    5.对未获立项但最终完成暑期实践的项目将根据实际完成质量情况评定奖项。

附:2017暑期社会实践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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