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8级各团支部:
为了让我校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抓好团的十八大精神、上海市第十五届团代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化“四进四信”,配合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相关活动,体现我校团员青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着力锤炼高尚品格,不断增长能力才干,永远保持奋斗精神,勇于投身创新创造,校团委结合我校“青年大学习”具体工作部署,决定在2017、2018级基层团支部范围内开展“青年大学习,青春齐奋斗”主题团日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9月至10月
二、活动内容
1. 组织专题学习。团员青年要利用本次团日活动的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和第二卷、习近平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精神、团十八大精神、市十五次团代会精神等内容,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座谈交流会和知识竞赛,并总结形成本支部团员学习报告(不少于1500字)。
2. 红色故事演说。以“回顾红色历史,坚定理想信念”为主题,开展红色故事演说。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党史、国史、团史及英雄楷模人物事迹讲述会,学习研究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为了民族独立、解放和复兴进行不屈抗争、奋斗求索的光辉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艰苦创业、崛起腾飞的辉煌历程;中国共青团建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凝聚青年力量、充分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时代足迹,帮助青少年进一步熟悉了解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下,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国梦的探索史、奋斗史、创业史和发展史。
3. 红色记忆寻访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在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渔阳里团中央机关旧址、“勇立潮头——上海市庆祝改革四十周年”大型主题展览(上海展览中心东一馆,9月26日至10月20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进行寻访学习。通过对红色发源地的寻根之旅,深化信仰力量,引导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通过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回忆之旅,以生动的事实、伟大的成就、成功的经验、对团支部成员进行坚持改革开放的教育,切实引导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4. 红色文化代言活动。在开展红色故事演说、红色记忆寻访活动的基础上,深入发掘身边的红色文化,组织团员青年创作一批红色文化摄影、歌曲、书法等文化创意作品,将青年创意与红色文化结合起来,传播正确的声音、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
5. 开展网上大学习。组织团员青年每周在线签到学习共青团中央在网络平台(“共青团中央”公众号)推出“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每周一期。认真学习团中央制作的记录短片、政策解读片、学习电子书等材料。
三、活动要求
1. 主题鲜明。要紧扣“青年大学习、青春齐奋斗”的主题,充分发挥团干部的带头作用,加强与基层团员青年的学习互动,广泛组织发动团员青年踊跃参加到活动中来。同时,请各辅导员老师、团组织负责老师积极参与指导和组织。
2. 内容丰富。要因地制宜地利用各种身边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多交流学习体会,适时总结展示。通过主题团日活动的开展,用多种形式了解国家事务,提高政治觉悟、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以此参与时政热点,关注民生,承担起社会主义接班人的责任。
3. 形式创新。各团支部围绕主题发挥创新性思维,做到形式与内容的新颖独特,保证活动的多角度开展,形式的多样化进行,着力引导帮助团组织与团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魅力和实践品质。
4. 易班、微博建设。团支部需开展由以易班、新浪微博为宣传平台和建设阵地的线上活动。通过本支部新浪微博发布微博时,按照“【青年大学习,青春齐奋斗】+#活动话题#+具体团支部活动内容”的格式发布,同时上传照片、文本、视频等资料(至少发布5条新浪微博),并关注校团委官方新浪微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团委。请各团支部及团员青年多加关注本次活动微博并积极评论和转发微博,并用@的方式吸引更多知名人士收听和点评。
5. 材料要求。各支部总结团日活动内容,形成团日活动总结电子版材料、文化作品(以图像、影音等电子形式上交)。团日活动总结资料必须包括涉及以上所要求活动内容的活动计划(不少于500字)、相关图片(不少于8张)、总结(不少于1500字,不包含学习报告)、学习报告(不少于2000字)等资料,以备核实。本次活动推荐各团支部使用软件MAKA等新媒体软件制作电子版团日活动宣传材料。同时要求以团支部为单位,创作1件展现学习成果、有一定深度和感染力的电子形式文化作品(结合上述红色文化代言活动)。
四、评审与奖励
1. 评选方式。为鼓励全校师生共同参与,团日材料的评选分为团日活动总结材料评选及文化作品评选。团日活动总结材料由校团委组织评选会进行评选,文化作品采用师生投票和学院互评的方式开展评选。
2. 奖项设置。本着表彰先进,鼓励多数,注重实质,兼顾形式的原则,此次主题团日活动评选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文创奖(针对文化作品)若干。基层团支部参与主题团日活动所获奖项将作为团支部星级评定与参与其他有关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3. 表彰方式。获奖团支部由校团委颁发证书,在今年12月进行表彰,并在校内宣传阵地上进行通报表彰和宣传。
五、工作节点安排
1. 11月5日(周一)晚22点前,各18级团支部将团日活动总结材料和《主题团日活动评优申报表》(见附件一)电子版发送至法学院组织部邮箱:faxueyuan_zuzhibu@163.com ,纸质版在11月7日(周三)中午(11:40-13:00)交至法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博闻楼102)。
2.10月27日(周六)晚22点前,将团日活动开展相关情况汇总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及团十八大精神工作汇总表(见附件三),并将汇总表发交至 faxueyuan_zuzhibu@163.com。
3.11月初,法学院举办团日推优答辩。
联系人:法学院组织部 李杭杭 17717012617,刘培诚 17721357049
附件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评优申报表.docx
附件二:关于主题团日活动总结材料及文化作品的评分说明.docx
附件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及团十八大精神工作汇总表.docx
共青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