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上海赛区)校级初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05 浏览次数:398


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校级初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方式

(1)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过提交计划书等项目材料进行报名。

大赛赛程和参赛组别等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

(2)参赛团队按照“学生操作手册”(附件2)注册账号,创建项目,报名参赛。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通过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咨询(附件3)。

(3)学校立项的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须报名参赛。

(4)同一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参赛团队

2.申报额度

《通知》要求,“本科高校参赛项目数量应不少于500项或参赛学生人数不低于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总数的10%。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据此,按各教学单位的在校生数测算,分配给各教学单位的推荐申报项目数见表1。

表1 教学单位推荐申报项目数

教学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

学生人数

项目数

本科生

研究生

总数

国际经贸学院

张抗抗

67703376

博识楼212

2083

480

2563

115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

费振弘

67703642

博雅楼307

1249

303

1552

70

金融管理学院

徐文佳

67703671

博萃楼308

2342

254

2596

117

法学院

钟林

67703685

博闻楼226

704

375

1079

48

工商管理学院

王琦

67703875

博萃楼335

748

110

858

39

会计学院

胡小菁

67703351

博识楼341

967

407

1374

62

会展与旅游学院

孔参

67703421

博闻楼324

421

23

444

20

统计与信息学院

陈洁

67703856

博识楼422

507

56

563

25

贸易谈判学院

李雪

67703709

博翠楼227

30

36

66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冯正龙

67703866

博闻楼404

/

24

24

1

合计

9051

2068

11119

500

 

3.报名时间

(1)《通知》要求,“各高校须于5月完成校级初赛”,因此,我校参赛团队即日起开始报名,校级初赛的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3日(星期四)。

(2)参赛团队打印上传材料的纸质版1套,于5月24日(星期五)前交团队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联系老师(联系人信息见表1)。

(3)教学单位于5月27日(星期一)将申报项目的纸质版统一交给教务处。

4.校级初赛

(1)奖项设置

①校级初赛设置奖项等级为: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70项。

②一等奖奖项数的分配方式为:以本科生申报项目数和研究生申报项目数为权重,加权分配一等奖的额度。额度分配时,计算结果不足1项的,以1项计;超过1项的,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2)校级初赛(第一轮)

①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可参加校级初赛(第一轮)的入围项目。

②学校以专家会评的方式于5月底完成校级初赛(第一轮)评审,评出获校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项目。

(3)校级初赛(第二轮)

《通知》要求,“截止6月中下旬上海市赛复赛前,根据各校报名项目数量等情况,分配各校入选市赛复赛项目名额。”待市教委将市赛复赛项目名额分配给我校后,学校以专家现场答辩的方式对校赛一等奖的获奖项目进行校级初赛(第二轮)评审,择优遴选推荐参加市赛复赛的项目。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5.学分认定

(1)对获得校级初赛奖项的项目,按以下方式认定学分:

①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每个团队成员认定2学分,计入“创新创业拓展”课程,绩点计为3.7。

②2015级本科生:每个团队成员认定2学分,计入“跨专业选修课”模块,成绩计为85分,绩点计为3.7。

(2)对通过审核但没有获得校级初赛奖项的入围项目,每个团队成员认定0.5学分,计入“职业生涯设计”课程,成绩计为“合格”。

(3)已获学校立项或结题的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重复认定学分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通知.pdf

2.学生操作手册.pdf

3.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咨询时间.docx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共青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委员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