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我为资助代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资助专项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07 浏览次数:42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我为资助代言”上海高校十佳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进一步培育获奖受助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今年学生处和团委将共同组织开展资助专项暑期社会实践,现将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以获奖受助学生为主,校资助大使优先。

二、活动内容

围绕资助政策宣传、公益活动及社会调研三项主要任务,深入农村和基层单位,在当地开展社会实践,实践内容需包含以下几方面:

1、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创新宣传形式,线下线上相结合,突出宣传重点。线下可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分享成长经历,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励志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线上可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媒体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2、开展各类志愿公益活动

可以开展支教助学活动;可以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准新生们办理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也可以开展助老护幼、特殊群体关爱等多种形式的志愿公益活动。

3、围绕资助开展社会调研实践活动

走进社会、亲身体验,发挥专业优势进行帮困助贫,在深入了解现状的基础上,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三、活动安排

1、资助专项暑期社会实践实行项目招标制,鼓励学生自行制定实践主题进行投标,在实践中进行基地化建设,为建立长期服务打下基础。

2、每个团队设队长1名,队员由3-8人组成,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比例不低于70%,需注重不同特长进行组合并进行文稿、宣传、后勤等职能分工。

3、学生组成实践团队,必须在校内确定一名相关专业指导老师,根据实践主题认真思考,确定实践课题,认真撰写投标书(见附件一)。

4、统一组织投标评选,评选的主要方式为审核材料与答辩,答辩评委由学生处老师和学院资助主管共同担任;答辩主要内容为:介绍实践内容、宣传形式、实践流程、受众人群、实践意义等方面。由评委给出具体意见和评分确立重点团队、中标团队、未中标团队等。将评选结果报送至校团委。

四、工作细则

1、原则:力求做到开展形式有新意,活动内容求实效,充分体现我校大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时代的精神、开放的视野和专业的特色。

2、各团队需在522日之前将投标书交至学生处(乐群楼320),电子版发送至jinjunxue@suibe.edu.cn

3、每个实践团队要指定一名同学作为信息员,专门负责本队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内容:社会实践活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当地媒体有关反映、典型活动事件等等,具体包括网络宣传、新闻简报、活动图片、影音资料等。

4、报送要求:每个实践团队在实践期间必须报送5篇以上宣传材料,20张以上活动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将各类信息报送至实践中心负责同学。

四、奖励及材料要求

1、奖励

1)结合评奖结果,设立资助专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奖项,颁发证书。

2)根据获奖情况为获奖团队成员认定一定数量的实践学时。

3)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对中标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审,给予一定奖金。

4)优秀个人将推荐参与市级评审,汇编实践成果,通过各类渠道进行宣传推广。

2、材料要求

1)活动总结一份,不少于1200字。

2)调研报告一份(选填,调研类项目必填)。

3)有效活动照片至少10张,鼓励提供活动影音资料,另外参评信息报送情况。


附件:

附件一:《2019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大学生资助专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投标书》.docx

附件二:2019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大学生资助专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docx


法学院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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