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 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28 浏览次数:430


法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培养并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树立可亲、可敬、可爱的先进榜样,展现高校大学生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校团委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学生”的评选对象

全日制2018级、2019级、2020级在读本科生,全日制2019级、2020级在读研究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象

全日制2018级、2019级、2020级在读本科生,全日制2019级、2020级在读研究生,并在2020-2021学年度内担任各基层组织团支部书记、班长;校团委、各学院团组织学生兼职副书记及正(副)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正(副)部长、各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正(副)部长;其他校、院学生组织正(副)负责人;校级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

(三)“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

法学院各基层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校优秀学生评选标准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积极要求进步;

2.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本科生参评人须在2020-2021学年度获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等同级奖学金),研究生参评人须在校期间获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奖学金等同级奖学金);

3. 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第二课堂学习,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关心集体,服务同学,带头参与学生活动和社会实践。

()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 政治上坚定,德才兼备,能够按照要求及所在组织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2. 学习上刻苦,带头学习理论和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本科生参评人须在2020-2021学年度获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等同级奖学金),研究生参评人须在校期间获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奖学金等同级奖学金);

3. 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成绩,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三)校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1.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 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 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过去一个学年里,集体学习成绩代表法学院同年级的先进水平;

4. 圆满完成法学院党团组织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取得一定的荣誉。


   三、评选名额

注:每位先进个人评选对象每次评选仅可选择一个评选类别,切勿多类别重复参评。


   四、上报及评审方式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由基层组织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产生(研究生推选方式各学院团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法学院团组织按照本学院名额对在基层组织推选出的候选人中进行审核、选拔。

2.先进集体由各基层班集体对照先进集体考核的基本条件,自行收集、组织申报材料并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先进集体登记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向法学院团组织申报。各学院团组织按照本学院所属名额审核、选拔后,报至校团委。

3.校团委对各申报集体、个人进行评定,确定初选名单,予以公示后确定最终获选名单(若所推选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被评定为不合格人选,所空名额不予填补)。

4.校团委为获得本学年度先进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集体和个人印发奖状。奖状一经签收,非特殊情况不予以补办。


   五、工作进度及材料要求

1.法学院各基层团组织《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先进集体登记表》电子版1030日(周六)晚上24点前发至法学院组织部公邮faxueyuan_zuzhibu@163.com,邮件和附件命名【先进集体-班级】,并将纸质版材料于111日(周一)中午1200-1300交至法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博闻楼102组织部工作人员处。

2. 法学院优生优干申请者将填写无误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电子版(电子版登记表命名为“优生/优干+姓名”)和纸质版(一式两份)交给本班团支书。

3. 班级成员需要为申报优生优干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各团支书需将结果汇总至《班级民主评议表》。

4.各团支书将所有材料核对无误后,统一将电子版材料包括《先进个人信息汇总表》、以及打包好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优生、优干登记表分开打包,邮件命名为“优生优干”+班级)1030日(周六)晚上24点前发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公邮faxueyuan_zuzhibu@163.com。并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收齐后,于111日(周一)中午1200-1300交至法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博闻楼102组织部工作人员处。

5.十一月上旬,公示。

联系人:法学院组织部


曾扬 18285177830   李星缈 18288465208   杨念 18786321752



附件1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先进集体登记表.docx

附件2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x

附件3 材料格式要求.docx

附件4 先进个人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5 班级民主评议表.xlsx



共青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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