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高水平学术会议和科研访学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10 浏览次数:125


我校2022-2023学年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活动和科研访学资助申报工作现正式开展。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管理办法》(附件1沪经贸大办2017291),学校将对本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科研访学给予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且在标准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报要求

申请者须为学术会议报告人,或获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访学资格。学术会议与访学日期应在202211-2023930日之间。

具体要求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科研访学实施细则》(附件2,沪经贸大办〔2021133号)的规定。

三、资助范围

范围限于差旅费、住宿费、会议注册费、签证相关费用。国际访学只支付往返机票。

申请者在学期间至多只能申请1次本项目资助,一位导师若推荐多名研究生参加同一学术活动,原则上最多资助1人。

四、申报原则与流程

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自主申请、择优资助”的方式进行。

申请者将具导师意见与签字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会议和科研访学申请表》(附件3)提交学院。申请时应提供正式邀请信。申请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的,还须提供论文接收函。

请申报人1017日(周一)前将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至博闻楼231。学校将成立“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科研访学”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项目的立项评审和项目验收。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管理办法

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科研访学实施细则

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会议和科研访学申请表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高水平学术会议和科研访学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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