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安排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02 浏览次数:331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1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202212

学院组织安排2.5年学制研究生开题答辩

涉及学位点包括:2021级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诉讼法学以及法律硕士(法学)

2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20234

学院组织安排3年学制研究生开题答辩

涉及学位点位:法律硕士(非法学)

3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20236

2.5年学制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4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20239

3学制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5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202311

2.5年学制研究生预答辩

涉及学位点包括:2021级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诉讼法学以及法律硕士(法学)

6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202312

2.5年学制研究生通过预答辩环节的论文进行答辩前学术不端检测:

文字重合率在20%以下的学位论文根据预答辩或指导教师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可以进入盲审阶段。

文字重合率在20%-30%之间的学位论文,必须根据预答辩或指导教师的意见和检测结果经过认真修改。修改后经导师和学院同意进行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文字重合率在20%以下的学位论文可进入盲审阶段。

第一次检测文字重合率在30%以上的学位论文和第二次检测文字重合率在20%以上(含20%)的学位论文,硕士生提请的答辩申请无效,最少三个月后方能再次申请答辩。

7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202312月底-20241月上旬

2.5年学制研究生校外盲审阶段。通过院级盲审后之后,还有校级盲审,两者都需通过。未能按期完成者,不再受理本次学位申请,延期半年答辩。

按照学校和学院的制度规定,对于答辩前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的拟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结果的处理如下:

1.所有专家均无异议(大于等于60分),可进入正式答辩申请阶段。

2.盲审存在一位专家有异议者,及时告知有关研究生和导师,允许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及时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同意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进入正式答辩申请阶段。

3.盲审存在两位(含)以上专家有异议者,研究生提请的答辩申请无效,研究生必须重新撰写学位论文,并最少六个月后方能再次申请答辩。

8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202312

3年制研究生预答辩

9

20241-2月底

3学制研究生通过预答辩环节的论文进行答辩前学术不端检测

10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开学后两周内

学院组织正式答辩,对象为2.5年学制的盲审无异议的申请学位论文

涉及学位点包括:2021级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诉讼法学以及法律硕士(法学)

11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20243月底前

2.5年学制答辩后学位论文定稿的学术不端检测:文字重合率不高于20%(含)为通过。对于文字重合率在20%-30%(含)之间的学位论文,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文字重合率在30%以上的学位论文,按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启动学位论文问题行为认定和处理程序。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正式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学位申请、评审并推荐优秀学位论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12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20244月底

3年学制研究生校外盲审阶段。通过院级盲审后之后,还有校级盲审,两者都需通过。未能按期完成者,不再受理本次学位申请,延期半年答辩。

13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20245月底前

学院组织正式答辩,对象为2.5年制度未通过答辩者以及3年制度盲审无异议的申请学位的论文

14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20245月底前

2.5年学制二次答辩及3年学制答辩后学位论文定稿的学术不端检测。

其中,2.5年学制研究生参加二次答辩条件为:1.没有参加正式答辩的论文,首先进行答辩前学术不端检测、校外盲审,两个环节通过,方可进行补答辩。

2.参加了正式答辩但未通过的论文需进行实质性的修改,经导师审阅认可后,进行补答辩。

15

20247-8

3年学制二次答辩

其中,3年学制研究生参加二次答辩条件为:1.没有参加正式答辩的论文,首先进行答辩前学术不端检测、校外盲审,两个环节通过,方可进行补答辩。

2.参加了正式答辩但未通过的论文需进行实质性的修改,经导师审阅认可后,进行补答辩。

 注:

1.学生需认真阅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学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和格式要求(2020年修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试行办法》,按时、按质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2.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与答辩论文印刷版基本一致,对于检测论文与答辩论文不一致的情况以考试作弊处理并延期答辩一年。

3.毕业论文答辩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如有调整,会提前告知相关同学。

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编排说明及要求.pdf论文模板(请使用封面与原创声明部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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