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级公共管理硕士(MPA) 调剂招生工作说明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30 浏览次数:1218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00,培养方式为非全日制,以下简称“MPA”) 2023年接受校外调剂。

 

二、网上调剂志愿填报时间 

2023年3月31日起,在研报网的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中填报上海对外经贸大学MPA专业。

 

三、调剂工作时间 

2023年4月6日调剂系统将于0点开放,持续12小时,请意向考生及时一键转志愿。

 

四、考生入围、复试时间 

4月6日下午,根据调剂志愿报名考生的初试成绩排序,确定第一批调剂复试考生入围名单并公布,同时联系考生和测试远程复试设备;4月7日举行第一次调剂复试。

 

五、调剂工作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必须是专业学位硕士的1251 工商管理、1252 公共管理、1253 会计、1254 旅游管理、1255 图书情报、1256 工程管理、0257 审计专业任一种。 

2、初试第一科目必须为199管理类联考能力综合,第二科目为204英语二、202俄语、203日语以及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朝鲜语中任一门。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上海市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满足如下成绩要求: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外国语

管理类联考综合

工商管理

167

41

82

公共管理

175

44

88

会计

197

51

102

旅游管理

同工商管理

图书情报

198

52

104

工程管理

178

44

88

审计

197

51

102

 

六、调剂工作流程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MPA招生调剂工作均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时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调剂时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法学院将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及时向校研究生院报送复试录取相关数据,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4、法学院将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公众号、电子邮箱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保障。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在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的调剂均属无效。

 

七、复试内容、形式

复试内容:复试过程为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主要组成部分为:

①中文问题:思想政治理论、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与综合能力

②英文问题:专业英语口语与听力,每个复试考官应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记为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

复试形式:复试采用考生远程复试,考官线下集中形式,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复试考试规则: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在复试前应当按照报考学院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3)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仅可在桌面摆放身份证、《准考证》、本人考生签字的《考生知情诚信承诺书》,以及复试科目所允许的复试材料。

(4)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复试过程中禁止自行录音、录像、录屏或截屏,禁止在报考专业全部复试结束前以任何形式泄露考试内容或复试相关信息,否则复试成绩无效。

(5)为便于复试工作人员联系,考生在复试当天应保持电话畅通。

(6)考生如不遵守复试纪律,不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对在校生,同时通知考生所在学校,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记过或开除学籍处分;对在职考生,同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与党纪或政纪处分。 

(7)考生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刑事案件,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定罪量刑。

(8)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学校及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调剂录取

调剂录取工作必须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否则无效;调剂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九、监督和复议

调剂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制度、巡视制度、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法学院及其MPA教育中心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法学院MPA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MPA考生的调剂结果负责。当参加调剂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法学院及其MPA教育中心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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