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16 浏览次数:624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始建于1960年,是原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直属高校,1994年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自建校以来,学校始终与国家对外开放、对外贸易的发展休戚与共,形成了面向国际、国家和上海三个层面的开放型应用研究体系与特色。学校设有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2个、上海市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10个、上海高校智库3个,与海关总署共建“全球贸易分析监测中心”。学校现有正式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深厚的涉外法律教育传统,是上海最早设立的法学院之一。法学院前身是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济法系,1984年由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我国著名法学家、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名誉校长裘劭恒教授奠基,是全国第一批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际经济法院系。法学院第一任院长由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原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原副主席、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副校长周汉民教授担任。学院现有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法学(商法方向)、国际政治和行政管理四个本科专业(方向)。法学专业为“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育基地”、“085工程”重点建设专业和“上海市第四期本科教育高地”,2020年度荣获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认定。法学院具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招收国际法、经济法、民商法、知识产权法和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研究生以及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研究生。

学院根据发展需要,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常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诚邀海内外法学精英加盟。招聘条件及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聚焦国际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民商法、法理学、国际关系、行政管理等相关方向;

3.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二.招聘类型

1.应届博士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与教学能力,已明确研究方向并具备一定学术潜力,具有承担本科及研究生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的能力。

2.教授或副教授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相关领域已形成稳定研究方向并取得系列高质量标志性成果。教授年龄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高校教学、研究工作经历。能胜任一定法学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风端正、高度敬业、乐教爱生、善于协作。 

三.应聘程序:

请应聘者将简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opin@suibe.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如“张三+法学院专任教师”。

我校将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经考核、面试等相关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我校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对审批通过的人员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人:人事处刘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03027

联系信箱:zhaopin@suibe.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德政楼人事处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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