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推动学科高质量发展,10月13日,民商经济法学系教工党支部与共建支部松江法院商事审判庭支部以“法学教学与审判实务研讨会”的形式,共同开展“党建+学术”组织生活,本次活动还吸引到上海市一中院商事庭的法官共同参与。会议由民商经济法学系教工党支部书记王诚主持。
法学院党委书记黄静在致辞中对双方积极落实共建协议表示了肯定,指出研讨会是贯彻落实两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有效探索,希望通过司法实务部门与高校法学理论研究者的交流讨论,让理论前沿和实践前沿碰撞出火花,通过党建共建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转化,形成长效机制。
研讨会上,双方围绕《股东会决议效力之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涤除的司法实践和困境》《域外公司状态的司法审查》三个主题,分别由松江法院商事庭支部杨名法官、民商经济法学系教工支部邾立军副教授、上海一中院商事庭团队长韩朝炜法官先行做简单汇报,与会人员交交流发言。
民商经济法学系教工党支部党员张婷、殷洁、赵静、申海平、苏敏华等人先后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法理层面作了精彩发言与评论。松江区人民法院商事庭庭长顾政文、顾国华以及上海高院商事庭副庭长成阳对问题进行了回应,并从司法机关的角度提出了对上述问题如何进行法律适用的深刻见解。
双方各抒已见,气氛热烈且井然有序,发言饱含理论深度,又能紧密结合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将三个主题的讨论推向高潮。
松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唐震对本次组织生活进行了点评,他表示本次研讨会是双方支部共建活动的一次成功尝试,通过相对聚焦的主题讨论,使法律理论前沿和司法实践前沿碰撞出精彩火花,希望双方能坚持下去,通过业务研讨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转化,加强司法机构与法学院的多层次合作,提升协同育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