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安排一直是驱动经济全球化向前发展的两个轮子。当前,区域贸易安排正日渐兴起,多边贸易体制却遭遇困境。在这种情况下,还要不要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推动多边贸易谈判进程?对这一问题的回答直接影响一国在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安排上的资源分配,也影响国际社会对于继续推动达成多边协定的信心和动力,因而是国际经济秩序构建中需要明确回答的重要问题。
应该看到,当前多边贸易体制遭遇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多哈回合谈判在很大程度上未能及时回应当下盛行的“全球价值链贸易模式”,不足以提供使所有成员方特别是关键成员方感到可以共赢的结果。根据全球价值链理念,跨国公司会综合分析全球的成本状态,开创生产地转移和离岸生产等新型生产模式。这些变化了的贸易和生产方式使全球贸易商对贸易规则有了新的需求,即其更关注的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贸易自由化,而是如何降低在全球市场运营的综合成本,降低货物和服务传输的不确定性,扩大其全球范围内的合作能力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将投资等议题纳入多边贸易谈判,那么,现有的框架对一些国家就难有吸引力。
然而,不能因为多边贸易体制遭遇困境,就忽视它继续向前发展的现实必要性。虽然多边贸易体制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但国际社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决心始终存在,久拖未决的多哈回合谈判仍在继续。继世界贸易组织于2013年12月第九届部长级会议期间达成《巴厘部长宣言》之后,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又于2014年11月通过了《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2015年12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十届部长级会议通过的《内罗毕部长宣言》重申,全体成员有必要保证区域贸易协定继续成为多边贸易体制的补充而非替代。所有成员均承诺继续推进多哈回合谈判剩余议题的谈判,努力寻找推进谈判的途径。
作为一种成熟的多边贸易体制,世界贸易组织为各成员提供了更为公平的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平台,特别是其争端解决机制使世界贸易组织为各成员贸易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以及争端解决的可执行性提供了可靠保障,这是当前其他任何国际机制特别是区域贸易安排机制无法替代的。还要看到,随着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等区域贸易安排的逐渐盛行,全球贸易极有可能进入由发达国家主导的贸易体系。在这种体系下,发达国家或许可以利用经济实力和市场杠杆来维护自身利益,但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弱小经济体则会受到巨大损害。因此,我们必须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继续发挥世界贸易组织对发展中国家和弱小经济体贸易权利不可替代的保护作用。
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为代表的一些区域贸易安排使得多边贸易体制产生“分叉”,加剧了全球贸易治理体系的碎片化。这些区域贸易安排虽然对于区域自由贸易有一定促进作用,但将导致全球范围内的资源分散、效率降低,影响自由贸易的开展。与之相反,中国推进的“一带一路”建设强调共商、共建、共享,在区域贸易谈判中坚持开放、透明、包容原则,使之既有利于参与方,又能体现对多边贸易体制和规则的支持,可以避免全球贸易治理体系碎片化,是对现有国际体系的有效补充。
可见,区域贸易安排的兴起既不能替代也不能否定多边贸易体制的地位和作用。对于要不要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问题,习近平主席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贸易国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领导人作出了明确回答:维护开放、透明、包容的多边贸易体制。这展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胸怀和担当。让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安排两个轮子都转动起来,才能使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建立起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促进贸易自由化,促进经济全球化良性发展和世界经济繁荣。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5年的实践表明,中国有能力也有实力成为构建开放、透明、包容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引领者。(作者为上海高校智库国际经贸治理与中国改革开放联合研究中心主任)
——转载自《人民日报》2016年04月12日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