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组织学院(贸易谈判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国际组织学院(贸易谈判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9 浏览次数:1312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上海市关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文件的精神,在遵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相关条款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国际组织学院(贸易谈判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本细则报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公示。


一、指导思想

() 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确保质量、按需招生、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 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对学院调剂、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直接负责。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复试规定、保密纪律、调剂录取等环节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巡视。

(三)学院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全流程梳理调剂、复试、录取等各环节风险点,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流程,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

(四)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明确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组考负责人,建立对各批次、各形式、各环节复试工作人员培训机制,确保学院调剂复试工作顺利开展。

(五)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调剂实施细则中涉及接收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


三、复试组织

1.复试时间、形式

1)全日制一志愿复试考生(世界贸易组织法专业、国际法与国际关系专业):

复试时间:3308:30

复试形式:现场复试(松江校区)

候考教室:学思楼A510


2)全日制调剂复试考生(世界贸易组织法专业、法与经济学专业、国际法与国际关系专业):

复试时间:413

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双机位”)

(未尽事宜,详见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


2.复试分数线

专业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世界贸易组织法

331

47

71

法与经济学

331

47

71

国际法与国际关系

331

47

71


3.复试环节与内容

1)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交如下资格审查材料:

一志愿考生须于32916:00之前,调剂复试考生须于41024:00之前,上传身份核验材料(原件扫描件)至邮箱: yzzx67703709@163.com

 ①应届考生: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向计划”考生:除上传身份证、学历证书外,还必须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④国外学历考生: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复试内容

 ※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创新精神和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英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日常英文和专业英文的综合水平。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以外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等。

以上考查均采用面试形式。


4.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60%)以及英语水平(4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调剂复试比例

12


四、录取原则

(一)录取总成绩折算

考生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初试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

(二)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得录取的考生以外的各专业考生,根据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差额录取。

(五)一志愿与调剂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六)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10 个工作日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并组织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加分政策

初试加分严格按照按教育部和上海市的有关文件执行。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单科同国家线A类,总分国家线A类降15分。

2.依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请符合条件的一志愿考生(加分前或加分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者)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于2024328日前,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邮箱(yzb@suibe.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政策加分(**类型)+考生编号+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签署《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七、监督复议

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01148;邮箱: yzb@suibe.edu.cn;

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jwjc@suibe.edu.cn


八、联系方式

电话:021-67703709

邮箱:yzzx67703709@163.com


九、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按《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等执行。

本细则由国际组织学院(贸易谈判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国际组织学院(贸易谈判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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