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精通国际经贸投资规则和掌握相关谈判能力的高端谈判人才。本专业以扎实的中国法律知识传授和执业能力培养为基础,融会贯通国际多双边经贸投资规则及英美国家法律制度,兼及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下设争端解决机制,重点培育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谈判能力,使之成为能够承担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投资对外谈判、在国际经贸类组织提供法律支持以及从事其他涉外法律业务的高端谈判人才。
二、学制
本科学制为四年,详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三、毕业与学位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习任务,获得相应的学分,并符合各项要求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2.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