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我校更名大学后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的运行模式和充分发挥教授在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我院近日制定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试行),并根据此章程于4月25日下午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了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
教授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有审议、确定学院有关学科建设、教学计划、教职工考核办法、高级人才引进等重要事项。担任院级及以上行政职务教授不超过教授委员会总人数的50%。
教授委员会的成立对于学院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它是我院积极探索教授治学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将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充分发挥教授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主导作用,提升学院管理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从而使学院的管理体制更趋合理,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工商管理学院
201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