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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展与旅游学院2020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遴选细则(修订版)

文章来源:会展与旅游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7-05 浏览次数:1487

为配合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年度推免工作遴选细则。

一、 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与领导推免工作。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部门遴选细则,组织并管理推免工作,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

根据学校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我院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两名教师代表和两名学生代表[1],秘书为教学秘书。

二、 推免生遴选办法

1. 遴选原则:公平、公正和公开。

2. 推免生遴选范围:本院全日制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准备或正在办理出国手续的学生除外。

3.推荐名额:学校给我院的“推免生”推荐名额暂定2人,旅游管理专业和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各1人,名额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及学校通知为准。为保证推荐名额有效利用,每个专业再额外推荐1人,作为后补人选。

4. 推荐条件

下列4条须同时满足: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本科学习阶段无任何考试违纪及其他违纪处分记录;

2)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前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记录且平均绩点达到3.30(保留两位小数)或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15%(不含辅修专业课程)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

5. 优先推荐对象

同等条件下,如在本科阶段曾获市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在全国、市级各类竞赛中获奖者,可予优先考虑推荐

6. 申请人数超额时的评选准则

如果申请“推免生”的本科毕业生人数超过学院推荐名额,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组织评选。评选依据为申请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思想品德、学分绩点、科研创新、全面发展四部分构成;每部分满分4.00,所占权重分别为10%50%30%10%,最终推荐名单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三、遴选程序

1. 75日前,“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向毕业班学生公布本学院遴选细则、公布学生代表名单,并接受学生报名,报名表提交至教学秘书处。

2.711日前,学生填写并向学院提交《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免试攻读硕士生学位研究资格申请表》。

3. 712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完成“推免生”推荐审核工作,确定本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和推荐次序以及后补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秩序,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4. 829日前,学院将推荐材料通过OA报送教务处,由学校对推荐结果进行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六、监督与管理

学院严格遵照学校的有关遴选规定,秉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开展“推免生”遴选工作,接受学校监督与管理。

七、其他事项

1.报考本校研究生的“推免生”接收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报考外校研究生的由学生本人自行按照外校有关手续办理。

2.拟被录取的“推免生”纳入国家统一的研究生招生计划,一旦确定不得提出放弃。

3.对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优秀毕业生等评优活动。

4.拟被录取的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即取消其“推免生”入学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者;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

3)因身心健康原因需要休学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有违纪、违法行为者。

八、附则

1.本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如本细则与《关于做好2020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沪经贸教﹝2019130)及相关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2.本修订版细则取代201971日公布的遴选细则。

 

会展与旅游学院

20197



[1]学生代表推选办法与程序:由专业主任和辅导员联合在两专业四年级学生中各推荐1名,共2名不参加推免的学生,在学生中公示5天,如无异议,则作为学生代表进入工作小组工作。如有异议,执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辅导员反映理由。由学院学生会和分团委集体调查和审核异议理由的真实性和适用性,并最终提交书面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如不采纳异议,则须将调查结果和结论书面反馈给提出异议的学生之后,请被推荐的学生正式参与工作小组工作;如采纳异议,亦须将调查结果和结论书面反馈给提出异议的学生之后,取消当事人进入小组工作资格,并由专业主任和辅导员按照前述办法和程序另行推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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