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与旅游学院接收学生转入专业实施细则》
为规范会展与旅游学院学生转专业的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转入学生专业
旅游管理专业接受其他专业学生转入。
二、接收转入的申请条件
接受转入分为确有兴趣和专长的平级转入、学有困难的降级转入和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转专业等三种形式。
1.对确有兴趣和专长且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本科生,第一学年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点在3.15(含3.15)以上的(不含专升本),可申请转入旅游管理专业。
学生应在第二学期十四周前按照学校统一进度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第三学期开学初经学院考核和学校审核同意,被批准转入者编入旅游管理专业二年级学习,原已通过的课程可申请学分认定。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接收:
⑴所修课程有不及格的;
⑵曾受过处分的;
⑶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⑷经学校审核确认不适合转专业的。
2.有下述情况之一,学生可申请降级转专业,学生应在第二学期第十四周前提出书面申请,被批准转专业者自下一学期起编入旅游管理专业的低一年级学习,原已通过的课程可以申请学分认定:
⑴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并出具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⑵经学校审核确认,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接收:
⑴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⑵本科三年级及以上;
⑶由录取当年生源地低录取分数线专业转入高录取分数线专业的(说明:春招专业录取分数线参照本学院当年生源地秋招专业录取分数线中最高者);
⑷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⑸第一学年累计不及格科目大于等于4门次的。
⑹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予以优先考虑接收。
4.转专业次数仅限一次,旅游管理专业不再接收曾经办理过转专业的学生申请。
三、考核方式和录取办法
1.学院成立接收转入学生考核小组。小组一般由学院领导班子、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和旅游系主任、教工支部书记、教师代表组成,教学秘书任小组秘书。
2.考核方式为综合面试。按照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接收转入名单,额满为止。综合面试成绩由三部分构成:成绩绩点50%,面试问题回答30%,在校思想品德表现20%。
四、办理流程
⒈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充分了解旅游管理专业及转入专业的情况,如遇困惑,可前往学生事务中心“职业生涯个体咨询”窗口或者会展与旅游学院进行评估咨询。
⒉符合申请条件中第1种类型的学生,须在教务处网站相关页面上提交申请。
3.符合第2、第3种类型的学生,须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提交申请,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
4.教务处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流转至申请转入学院。
5.学生参加申请转入学院的考核,由会展与旅游学院决定是否同意转入并报教务处。学院同意学生转入后,汇总拟转入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然后通过OA系统将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6.公示期届满,对未收到异议的报学校审批,教务处对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发出通知,学生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7.学生办理学分认定,填写《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申请表》。
8.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毕业时,以转入的旅游管理专业的教学计划审核毕业资格。
五、附则
⒈本实施细则如与学校相关规定相抵触,以学校规定为准。
⒉本实施细则由会展与旅游学院负责解释。
会展与旅游学院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