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经贸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30 浏览次数:1218

为进一步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选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1. 评选依据: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1. 参评对象:

2020级、2021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申请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 工作要求:

(一)参评资格:

以《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收费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为准。

  1. 材料提交:

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为上一学年成果,即2021.10-2022.9期间。2022107日(周五)前完成奖学金支撑材料电子版提交20221010日(周一)提交纸质版至博识楼106办公室过时不接受补交。

1.发表期刊论文:提交封面、目录、论文第一页复印版。

2.参与学术会议(有会议论文发表):需提供会议议程及相关论文证明。

3.竞赛获奖、暑期社会实践及志愿者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辅导员招募的志愿者服务无需提供),社会实践不包括企业实习。

4.担任学院三助工作无需提供证明。其他学院及部门的三助工作需请指导老师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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