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和创新能力,通晓商务运作业务与规则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经贸法律人才。学生毕业后主要就业于律师事务所、司法部门、政府部门、内外资企业的法务部门。
二、培养规格及标准
⒈知识结构
本专业在知识结构上充分体现“法商复合型”的特点,既熟悉和了解经济、贸易、投资和金融等领域的基本业务规则和流程,又掌握上述业务活动所应当遵循的法律、规则。分为通识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⑴通识知识: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与应用、体育、哲学与社会、文学与艺术、科学与创新、数学思维与经济分析、文化历史与国际视野等。
⑵专业知识包括三大部分:法律类知识、经济与管理类知识、外语类知识。
①法律类知识。法律类知识通过法律类课程进行培养。法律类课程分为三种:
I基础课程
即教育部规定法学基础课程,以构建学生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平台,体现“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展个性”的培养目标。
II专业课程
专业必修课充分体现商事交易法律的特色,以企业与公司法、金融法、破产法、证券法、等课程提升学生民商事法律专业知识。专业选修课程包括实务性或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及拓宽专业知识面的课程,是提升学生的理论素养和实务水平的较高层次课程,以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
III实践教学课程
除了包括商务英语应用模拟训练以及国际商务模拟训练之外,还包括法律专业实验课程,包括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模拟、非诉业务模拟,使学生所学习的理论知识能够与实务相结合,使其获得并提高实践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经济与管理类知识
包括学科基础课中的经贸管理类课程和个性拓展选修课程,使学生掌握经济、贸易、金融、投资等基本的理论知识和实务,达到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③外语类知识
该类课程包含两方面:一是基础外语,二是专业外语。通过基础外语课程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基础英语水平和跨文化沟通能力;通过法律检索与写作(英)以及比较合同法(英)等全英语教学课程,提高学生的法律专业外语水平。
除上述课程外,学校还开设职业化教育课程,提高学生的基本执业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踏实的从业作风。
具体课程设置详见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
2.能力
具备批判性阅读、写作归纳、精炼的表达、检索和研究以及跨文化沟通等多层次能力。通过培养,强化学生民商事法律实践能力,突出“应用型”和“实务化”的特点。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⑴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功底和法律思维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法律工具,将法律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
⑵基本了解经济贸易、金融等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务,具备运用法律理论、制度和规则处理商事领域法律问题的能力;
⑶能够运用和发挥外语优势,具有一定的外语文献阅读与理解能力、法律文件的起草与审查能力;
⑷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⑸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⑹具备适应信息化社会工作、学习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3.素质
树立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与方针,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与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及民族自豪感,富有法治精神且具有宽阔的国际视野、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实现方式包括:(1)通过课堂教学、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树立学生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与思想修养;(2)通过职业规划与创业教育、通识教育以及在课堂教学中的职业素质教育,培养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3)通过体育课、军事训练、体育比赛、思想政治理论课等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4)通过内容丰富的课程体系与专题讲座等,培养学生法治精神、敏锐的学术洞察力与宽阔的国际视野。
三、培养方式
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展个性”的指导思想,培养方式多样化、标准化。
培养方式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课堂教学手段,包括理论传授、案例教学、全英语教学、计算机与多媒体辅助教学、模拟教学、外聘知名人士授课等多样化的形式;
二是课外实践方式,包括假期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
三是通过法律实务模拟训练,增强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能力;
四是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包括国际交流生项目、海外游学等。
四、成绩考核
课程考核合格,给予相应的成绩、绩点和学分。成绩考核严格按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学分制教学培养方案总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教学质量保证
本专业教学质量保证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学院和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制
本科学制为四年,详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七、学分
总学分 | 必修课 | 选修课 | 课内教学 | 实验教学 | 集中性实验教学环节 |
168 | 132 | 36 | 125 | 30 | 13 |
八、毕业与学位
⒈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习任务,获得相应的学分,并符合各项要求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⒉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九、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
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见附表。
知识、能力和素质矩阵图
要素 | 内容 | 目标要求 | 方式方法 | 核心课程 |
知识 | 1.法学基础理论 2.教育部规定的法学本科应当掌握的部门法知识 3.金融商事和经济法律知识 4.国际经贸知识 5.外语知识 6.人文社科知识 7.为专业服务的其他知识 | 1.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教育部规定的部门法理论和基础法律规范。 2.熟悉和掌握金融商事以及经济法律基础理论和重要的法律规范。 3.了解国际经贸知识。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5.具有较深厚的人文社科知识底蕴。 | 1.课程讲授、作业、课堂讨论、测验、情境模拟。 2.教学计划中含国际经贸课程。 3.强化英语等外国语的教学。 4.通过通识类课程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5.利用全校及专业讲座、研讨会、知识竞赛等。 | 1.法理学、宪法学、民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国法律史、法律职业伦理等 2.企业与公司法、破产法、金融法、证券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3.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经济学原理、国际金融 4.大学英语、国际法(英)、法律检索与写作(英)、比较合同法(英)、国际投资法(英)等 5.职业生涯设计等
|
能力 | 1.批判性阅读能力 2.写作归纳能力 3.精练的口头表达能力 4.商事法律文件检索和研究能力 5.法律事务的分析和处理能力 6.跨文化沟通能力 | 1.能够阅读和分析复杂的文字材料,对复杂问题能够透彻地理解, 包括能够理解很复杂的涉及文学、政治、经济、哲学、历史的文件资料。 2.能够写作长篇、大量的,清楚和精确的,经得起批评和推敲的文字,能对来源广泛的众多文件进行总结归纳。 3.能够对大量的资料进行分析、分类,并且组织成文件。 4.具有对大量的信息进行组织、整理,并且由此产生出有效的、能够达到期望的结论。 5.为社会服务并促进司法的地位,提供诚实、负责、公平的、有质量的服务。 6.具备商业知识和商业头脑。 | 1.在课程教学中要求学生自学和预习课程,提高学习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 2.积极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强化课堂互动。 3.注重课程平时考核,撰写学术论文、案例分析,提高写作能力。 4.安排学生在课堂上通过个人及小组陈述汇报学习成果,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5.要求学生积极观察社会,积极用法律的思维模式思考分析社会热点问题。 6.通过小组讨论、辩论会、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锻炼逻辑思维能力。 7.鼓励学生合作完成科研项目或团队活动。 | 1.大学语文等 2.国际法(英)、法律检索与写作(英)、比较合同法(英)、国际投资法(英)等 3.军事理论与训练、社会实践等 |
素质 | 1.身心健康 2.理想信念 3.道德修养 4.民族精神 5.法治精神 6.国际视野
| 1.树立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与方针。 2.具备强健的体魄,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培养公民意识,遵守道德规范,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自豪感。 5.富有法治精神。 6.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 | 1.通过课堂教学、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通过体育课、军事训练、体育比赛、思想政治理论课等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 3.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参加义务活动等培养学生的道德修养。 4.通过军事教育和训练、爱国主义讲座等培养学生的民族精神。 5.通过各门法学课程,培养法治精神。 6.通过课程及讲座等多种形式拓宽学生国际视野。 | 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 2.体育、军事理论与训练等 3.思想道德修养等 4.国际经济法、商法、经济法、国际私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