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摄2018届学历证书数码照的通知

文章来源:会计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01 浏览次数:672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文件

  

沪经贸教〔2017197

  


关于拍摄2018届学历证书数码照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学〔200960号)要求,毕业生学历证书数码照片统一由教育部委托的新华通讯社所属中国图片社“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进行采集、制作。

经协商,我校2018届毕业生数码照片拍摄工作安排在1122日至24日(周三至周五)9:00-16:00进行,地点位于松江校区乐群楼二楼多功能厅(医务室楼上),具体安排如下表。

日期

安排拍摄的学院

1122

国际经贸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1123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金融管理学院、贸易谈判学院

1124

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会展与旅游学院、统计与信息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为确保现场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请通知学生(专科、本科、研究生、留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前往拍摄,拍摄时需刷身份证进行识别,请务必告知学生携带好二代身份证,着职业正装,现场由拍摄人员收取拍摄费20/人(有收据)。学生可于拍摄两周后登录“上海图像信息采集中心www.shtxcj.com/)”核对照片或在拍摄2个月后登录“教育部学信网图像校对系统www.chsi.com.cn”核对照片。

上述日期无法来校拍摄的,请直接前往“上海图像信息采集中心”补拍照片,地址:虹口区虬江支路1812108室(地铁10号线四川北路站)周一至周六9:00-16:30,法定节假日休息,咨询热线:3652135266053836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教务处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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