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研究生材料提交具体要求详见表单:https://jinshuju.net/f/ScAvz4
附研究生院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17级研究生“社会实践”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2017级研究生各专业培养方案,学生需进行社会实践,学分为1(法硕(法学、非法学)的学分为6)。社会实践的具体形式、规定工作量、考核办法等参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实施细则》,其中,《社会实践考核表》可由学生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7级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开展时间和考核时间,并最迟于17级学生第5学期初将社会实践成绩(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并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上报格式如下:
学院 |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成绩 |
|
|
|
|
|
|
|
|
|
|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