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6级辅修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文章来源:会计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30 浏览次数:485

会计学院

2016级辅修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2016级辅修学生即将进入毕业论文撰写阶段,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毕业论文工作程序和日程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1

20191012日前

系主任对本专业学生进行论文撰写指导

3

20191026日前

系主任为学生安排指导导师

4

2019111

安排导师与学生见面

5

2019112 - 30

学生开始写开题报告

6

2019123

学生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必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并由指导教师收齐后交教学秘书办公室

7

20191230日前

1.         教授委员会抽样审核教师指导的开题报告

2.         学生开始写论文初稿

8

2020310日前

学生提交论文初稿(打印稿)

9

2020316

论文中期检查

10

2020317 - 24

学生修改论文,交论文定稿(电子稿及打印稿)

11

2020324—43

 

由指导教师收齐论文电子稿后交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学院学术委员对论文进行抽查审核。

未通过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的论文退指导老师,由老师指导学生修改论文。

学术不端系统检测结果第一次超60%不予参加正常答辩,参加延迟答辩。学术不端系统检测结果第一次在20%-60%之间需进论文修改,如第二次超20%,不能参加正常答辩,参加延迟答辩。

12

202043日前

各系主任确定论文评阅与答辩小组

13

202043 - 10

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评阅论文并写出评语,确定成绩。因论文质量不合格,指导老师不同意参加答辩及评阅不通过的同学不予答辩,需修改论文,参加补答辩。

14

2020414日前

教学秘书对修改后的论文再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学院教授委员会对修改后的论文再审,再次未通过的论文不能参加正常答辩。

15

2020417

论文答辩

16

202054 - 8

1.         收齐所有纸质论文存档,学生上传论文电子版

2.         学院统计毕业论文成绩及题目

17

2020511- 15

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成绩,最終成绩提交教务处

 

学生须知:

  1. 认真阅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条例》、《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和会计学院毕业论文相关规定,按时、按质完成学士学位论文。

  2. 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确实需要调整,应经指导教师和专业主任同意。

  3. 不得随意更换论文选题方向,特别是论文开题报告完成以后,确实需要调整的,需经指导教师和专业主任的同意,并重新作开题报告。

  4. 与指导教师面谈的次数应不少于次,要处理好论文写作与实习之间的关系。

  5. 毕业论文的正文字数(含字符)不少于10000字(不包含目录、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等)

  6. 严格遵守学校与学院有关论文管理方面的制度,对于逾期不交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三次取消论文写作资格,作“零分”处理。

    指导教师须知:

  7. 认真阅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条例》、《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和会计学院毕业论文相关规定,按时、按质完成本科论文的指导。

  8. 不得随意更换指导学生,确实需要调整,应经专业主任同意。

  9. 要经常与学生沟通,与学生直接面谈的次数不少于次。

  10. 按时、按质完成指导教师评语、评阅小组评语,并按流程交给相关人员。

     

    专业主任须知:

  11. 确定本专业学生论文选题、安排指导教师、确定论文评阅与答辩小组,组织本专业论文答辩,按时组织完成本专业论文的各项工作。

  12. 在教研活动中,组织专业教师交流论文指导中出现的新问题。

  13. 按照流程进行操作,使论文指导工作程序规范运行。

  14. 及时与学院主管和教学秘书沟通,使学院的论文管理工作更有效率。

 

 

 

会计学院

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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