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
2016级辅修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2016级辅修学生即将进入毕业论文撰写阶段,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毕业论文工作程序和日程
|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1 | 2019年10月12日前 | 系主任对本专业学生进行论文撰写指导 |
3 | 2019年10月26日前 | 系主任为学生安排指导导师 |
4 | 2019年11月1日 | 安排导师与学生见面 |
5 | 2019年11月2 - 30日 | 学生开始写开题报告 |
6 | 2019年12月3日 | 学生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必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并由指导教师收齐后交教学秘书办公室 |
7 | 2019年12月30日前 | 1. 教授委员会抽样审核教师指导的开题报告 2. 学生开始写论文初稿 |
8 | 2020年3月10日前 | 学生提交论文初稿(打印稿) |
9 | 2020年3月16日 | 论文中期检查 |
10 | 2020年3月17 - 24日 | 学生修改论文,交论文定稿(电子稿及打印稿) |
11 | 2020年3月24日—4月3日
| 由指导教师收齐论文电子稿后交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学院学术委员对论文进行抽查审核。 未通过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的论文退指导老师,由老师指导学生修改论文。 学术不端系统检测结果第一次超60%不予参加正常答辩,参加延迟答辩。学术不端系统检测结果第一次在20%-60%之间需进论文修改,如第二次超20%,不能参加正常答辩,参加延迟答辩。 |
12 | 2020年4月3日前 | 各系主任确定论文评阅与答辩小组 |
13 | 2020年4月3 - 10日 | 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评阅论文并写出评语,确定成绩。因论文质量不合格,指导老师不同意参加答辩及评阅不通过的同学不予答辩,需修改论文,参加补答辩。 |
14 | 2020年4月14日前 | 教学秘书对修改后的论文再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学院教授委员会对修改后的论文再审,再次未通过的论文不能参加正常答辩。 |
15 | 2020年4月17日 | 论文答辩 |
16 | 2020年5月4 - 8日 | 1. 收齐所有纸质论文存档,学生上传论文电子版 2. 学院统计毕业论文成绩及题目 |
17 | 2020年5月11- 15日 | 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成绩,最終成绩提交教务处 |
学生须知:
认真阅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条例》、《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和会计学院毕业论文相关规定,按时、按质完成学士学位论文。
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确实需要调整,应经指导教师和专业主任同意。
不得随意更换论文选题方向,特别是论文开题报告完成以后,确实需要调整的,需经指导教师和专业主任的同意,并重新作开题报告。
与指导教师面谈的次数应不少于三次,要处理好论文写作与实习之间的关系。
毕业论文的正文字数(含字符)不少于10000字(不包含目录、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等)
严格遵守学校与学院有关论文管理方面的制度,对于逾期不交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三次取消论文写作资格,作“零分”处理。
指导教师须知:
认真阅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条例》、《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和会计学院毕业论文相关规定,按时、按质完成本科论文的指导。
不得随意更换指导学生,确实需要调整,应经专业主任同意。
要经常与学生沟通,与学生直接面谈的次数不少于三次。
按时、按质完成指导教师评语、评阅小组评语,并按流程交给相关人员。
专业主任须知:
确定本专业学生论文选题、安排指导教师、确定论文评阅与答辩小组,组织本专业论文答辩,按时组织完成本专业论文的各项工作。
在教研活动中,组织专业教师交流论文指导中出现的新问题。
按照流程进行操作,使论文指导工作程序规范运行。
及时与学院主管和教学秘书沟通,使学院的论文管理工作更有效率。
会计学院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