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依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人选推优和备案工作的通知》(沪经贸大团〔2022〕1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推优原则
按照推优对象一年集中备案2次的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人选的推优,应遵循“政治为先,优中选优”的原则,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各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要严格把关,把拥护党的纲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群众中发挥带头作用、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学生团员,及时向党组织推荐,确保“推优”质量。
推优条件
(一)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优条件
1. 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且目前年龄28周岁以下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我校在籍注册且团龄一年以上的团员青年;
2. 一般情况下递交入党申请书1个月以上;
3. 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和权利,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按时递交思想汇报;
4. 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校、院、班三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热心集体事务;
5.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课程成绩平均绩点不得低于2.0;
6. 在本轮疫情防控中发挥表率作用优先考虑;
7.“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较高。
(二)发展对象人选推优条件
1. 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以上,且各方面表现突出,参加过学院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
2. 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正确的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积极主动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按时递交思想汇报;
3. 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在群众中具有一定表率作用;
4.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课程成绩平均绩点不得低于2.5;
5. 在本轮疫情防控中发挥表率作用优先考虑;
6.“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较高。
推优程序
(一)各团支部应根据有关规定,依据本学院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推优”工作计划,各团支部“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支部团员人数的20%。
(二)各团支部需按照程序要求召开推优大会。学院团组织将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三)各“推优”对象需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对象审核表》(附件1)或《发展对象推优对象审核表》(附件2),并以团支部为单位汇总并填报《团支部“推优”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3)、《团支部“推优”发展对象名单汇总表》(附件4)。
(四)各年级应在5月8日前完成材料审核与汇总,并将推优结果上报学院团委。
(五)学院团委将于5月9日起对推优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审议通过后的“推优”对象名单上报给学院党委(党总支)。
共青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委员会
附件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对象审核表.docx.docx
附件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发展对象推优对象审核表.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