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毓秀计划” 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启动

文章来源:会计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6 浏览次数:900

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研究生:

为助力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培养高水平的研究生人才,现面向我院在读研究生,进行“毓秀计划”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突出;

2.“毓秀计划”项目面向正常学制内非毕业年级的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在读研究生

二、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需着眼于本专业领域中的现实问题,鼓励将项目研究与毕业论文相结合;

2.选题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

3.研究方案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立论依据充足、设计合理,论证充分,技术方法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4.申请人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不得以申请“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相同主题再次申报;在研“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毓秀计划”项目结项之前,不得再次申报。

5. 每个项目均须配备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学生自行选择。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应该与项目研究方向较为契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研究和管理,每位指导教师至多指导2个项目。

三、审核管理

1.对于通过立项的项目,学院最高予以一万元资助,立项后首次划拨资助经费的40%

2.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涉及研究计划、研究内容、研究周期等重大事项确需变动,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审批。 如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继续实施该项目,做撤项处理。

3.项目建设期一年,项目时间过半将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时需提供项目组前期工作小结及成果。中期检查通过,拨付资助经费的30%,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停止资助。

4.结项验收。项目负责人撰写《“毓秀”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经本项目指导老师认可后,将结项报告书、项目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院。学院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等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予以公示。项目结项后,拨付剩余的资助金额,并对优秀项目予以表彰。

四、结项要求

1.申报项目应在一年内结项;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期完成研究计划,应在原结项时间前1个月向学院提交延期结项申请。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毕业前1个月仍不能结项的,做撤项处理。

2.创新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可以多样创新,如公开发表论文、会议论文、调研报告、MPAcc案例、高级别专业赛事等形式。所有成果须以项目负责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的,可视同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各类科研成果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1)若所申请的创新项目预期成果为论文发表,须发表见刊于北大核心来源学术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学术期刊;

2)若所申请的创新项目预期成果为会议论文,须入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类全国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

3)若所申请的创新项目预期成果为调研报告和MPAcc案例的形式,须在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专业赛事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奖项,或入选全国MPAcc教学案例库、案例哈佛案例库、毅伟案例库、全国MBA教学案例库、全国MT(税务专硕)教学案例库或全国MF(金融专硕)教学案例库。

3.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者,做撤项处理,追回所资助的部分乃至全部经费;情节严重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项目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的,可视同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各类科研成果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五、申报安排

1.申请人于2024515日(星期三)前提交《 “毓秀”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复印件至乐群楼218办公室,同时将申请书的电子信息在表单https://jinshuju.net/f/F3AuaE网址做好登记。

2.本次申报为“毓秀计划”第四期申报,预计在20255月进行结题验收,请申报同学注意。

3.咨询联系:赵老师(乐群楼218办公室);电话:67703423

特此通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

二〇二四年四月

附件-会计学院研究生“毓秀”创新项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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