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开始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80%以上)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研究成果。
三、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除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以外的23个学科,常年随时受理申报,计划5月、11月各评审一次。
四、不再受理学术译著个人自选申报,其申报资助方式另行确定。
五、下列情况不得申报: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自选译著;成果完成不足80%;博士论文通过后不满3年且未作较大修改;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成果;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者;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者等。
六、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统一组织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项目结项前成果不得出版,否则视为放弃申报或予以撤项。
七、以少数民族文字成果申报者,须同时附规范汉字稿。
八、申报材料(包括《通知》、《实施办法(暂行)》、《申请书》、《申报问答》等),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首页“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栏目(红色字体)中下载,请认真阅读“实施办法(暂行)”、“申报问答”、“申报书”等文件,,《申请书》分为个人自行申报(2009年12月修订重印)和出版社推荐申报(2010年9月修订)两类,请特别注意仔细查阅,根据各自情况分别下载填写。
九、《申请书》第一项内容“数据表”栏目中,请注意“申报成果字数”和“最终成果字数”的关系,应基本完成(80%以上)。
十、《申请书》第二项内容“申报成果介绍(活页)”填写本成果主要内容(详写),主要观点,研究方法,学术创新,学术价值;存在问题和需要改进之处(此栏目不超过3500字,须隐去申请者姓名,用A4纸打印,一式4份附在申请书中)。
十一、《申请书》第三项内容“成果概要(活页)”是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者填写本项内容,包括:学术价值,主要内容,主要观点,研究方法,学术创新及全书目录(未完成章节须注明),参考文献(此栏目不超过2万字,须隐去申请者姓名,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7份附在申请书中)。
十二、个人自行申报类《申请书》第五项内容“推荐意见”栏目必须由三个推荐专家同时推荐,并签署名字。出版社推荐申报类申请书,不再需要三名正高职同行专家推荐,只需填写出版单位推荐意见。(目前暂定的有推荐资格的出版单位共33个,见本通知后附件)
十三、《申请书》第六项内容“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请按照以下内容填入:
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属实;本单位能提供完成申报成果修改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十四、学校申报时间:因实行常年随时受理申报,所以学校不设截止时间。
需要上交的材料包括:
①用计算机填写好的申请书一式4份;
② 5套申报成果(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2套成果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参考书目),同时必须附一份包括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需注意的是:成果书稿和成果概要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上述材料请一律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电子版申请书和申报成果请发送至xujianhong @shift.edu.cn。
十五、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科 研 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许建红 电话:67703220 )
附件:
目前暂定的推荐申报出版单位(33个):
人民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辽宁人民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 吉林人民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浙江人民出版社
中华书局 上海古籍出版社 江苏人民出版社
社科文献出版社 上海远东出版社 山东人民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湖北人民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复旦大学出版社 广东人民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上海社科院出版社 四川人民出版社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重庆出版社
中央编译出版社 陕西人民出版社
中央文献出版社
三联书店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经济科学出版社
学习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