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财政部7日在京召开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工作部署视频会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08 浏览次数:3605
    教育部、财政部7日在京召开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工作部署视频会。
    2011年4月2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项目引导,鼓励高校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
    据此,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启动实施“2011计划”。该计划向各类高校开放,以高校为实施主体,积极吸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创新力量参与,大力推进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外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探索适应于不同需求的协同创新模式。
     教育部负责人表示,“2011计划”以协同创新中心为载体,探索建立面向科学前沿、行业产业、区域发展以及文化传承创新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形成一批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
    据了解,“2011计划”将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模式,积极吸引国际创新力量和资源,集聚世界一流专家学者参与协同创新,合作培养国际化人才,推动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等建立实质性合作,加快我国高等学校的国际化发展进程。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强调,实施好“2011计划”,必须充分认识、准确把握“2011计划”所包含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要求。一要准确把握全面提升创新能力这个重要目标。要改变单纯以项目、论文数量为主的考核评价方式,以注重原始创新质量。二要准确把握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这个工作重点。三要准确把握不断深化体制改革这个本质要求。大力推进高校深化改革,力争突破高校内部以及与外部的体制机制壁垒。四要准确把握推动和引导相结合这个重要特征。
    袁贵仁强调,各地各高校要择优遴选条件较成熟、前期基础较好并具有较强优势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不搞层层发动,不搞全面开花,不搞临时拼凑,坚决防止盲目申报、劳民伤财和不正之风。同时要不断提高计划管理的科学性,尽快研究制定“2011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及绩效评价等办法,完善第三方评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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