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参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22院校合作机制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4 浏览次数:69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建设人才支撑”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司法实务和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度衔接,  6月2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隆重召开院校合作启动会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五院四系的9所高校,浙江大学以及上海市的12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参加了会议。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合作院校之一,我校徐永林副校长、法学院乔宝杰院长代表学校参加了会议,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在合作交流座谈会上,徐永林介绍了我校的办学历史及办学特色,重点介绍了我校法学科及法律人才培养如何坚持服务于中国对外开放过程中的立法、规则制定等方面的需求、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及法律研究方面已取得的进展,并就我校进一步加强与高院在人员交流、理论和政策研究、学术和实务研讨、课程建设和实践教学等方面的深入合作开展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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