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8 浏览次数:206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市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补充意见》的要求和上海市研究生招生会议精神,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规定,特制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见附件一)全面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具体工作由下设的校复试工作小组(见附件二)负责。

(二)校招生监察工作组(见附件三)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监督。

(三)按照回避原则,有亲属报考或与考生存在利益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复试工作,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对考生进行咨询和辅导,不得泄露考试内容。

三、复试工作

复试工作主要包括复试笔试、复试专业面试及外语面试等方面。

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专家和复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保密意识方面的培训,签订保密协议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成立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工作。下设复试面试小组,具体实施研究生复试面试工作。

(二)成立各专业复试面试小组

1、复试面试小组一般由5人组成,组长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

2、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强调具备公正、廉明的职业道德,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每个面试小组配备1-2名记录员(由组长单位配备),以录像的形式记录面试过程,以录音和书面的形式记录面试内容,特别是面试教师所提问题和学生答题内容。面试记录在面试后交研究生院保存,保存期3年。

3、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和面试小组成员名单在复试开始前须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复试程序

(一)复试笔试

复试笔试由研究生院组织。笔试的监考人员由各学院选派,并承担本院所有笔试的监考。2019年我校研究生初试科目以一级学科命题,着重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复试笔试时则采取二级学科命题,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

(二) 外语面试

今年我校加强非英语类考生英语科目的考查力度,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加强对考生英语朗读、翻译方面能力的考核。

(三)专业面试

复试面试教师在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点考查考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和应变能力。

(四)复试面试成绩评判方法

1、每个复试面试教师应根据考生的复试面试表现独立打分,由复试面试小组组长在复试面试结束时综合每个复试面试教师的独立打分分数,评定每个考生的最终分数。复试面试小组组长的最终分数应反映在考生的复试审查汇总表上。

2、复试总成绩为100分。考生复试笔试成绩占40%,专业面试(非外语专业含外语面试)成绩占60%

3、对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笔试和专业面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科为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人文社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三)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单科分同国家线,总分在国家线基础上降5分。

(五)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六、破格复试

2019年学校原则上不对全日制研究生进行破格复试。

(一)破格复试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本年度招生计划3%。各专

业破格复试名额视实际情况而定;

(二)第一志愿符合国家分数线的人数超过或等于拟招生人数的

专业不予破格;

(三)“破格复试考生原则上破格分数不得超过10分(含“一项分数低于国家资格线”不超过10分或者“两项分数低于国家资格线”累计合计不超过10分)”,依此确定破格基准总人数;

(四)各专业最终破格复试名额=破格复试人数/破格基准总人数*各专业破格基准人数,名额取整规则依照四舍五入方法计算;

(五)各专业破格排序依照初试总分排序。

七、录取标准

(一)总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初试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二)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三)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得录取的考生以外的各专业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八、录取

研究生院在各面试小组汇总复试成绩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校招生监察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工作日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破格参加复试的考生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校招生监察工作组审核批准后,须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方能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后再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研究生院及时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校招生监察工作组及时进行处理。校监察处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jwjc@suibe.edu.cn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研究生院

2019318


附件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组  长:张道方

副组长:杨浩

组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李辉文、饶芸燕、许继亮、严大龙

附件二:校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张道方

副组长:杨浩、李辉文

组  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黄建忠、凌婕、李婉丽、刘永辉、唐旭生、徐波、秦淑娟、全华、温建平、张磊、龙江、王群、黄宏、夏俊、叶红

附件三:校招生监察工作组

组  长:许玫

副组长:饶芸燕

组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过晓峰、范鸣、高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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