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

近日,法学院与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签订教育实习基地协议和富兰德林企业奖学金协议。富兰德林事业群总经理刘芳荣、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德应、律师刘铁华和我校法学院院长陈晶莹、副院长倪受彬、党总支书记助理刘春华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从今11月起,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为法学院学生提供若干实习岗位,定期到学院开设专业讲座,法学院为该企业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邀请该企业到我校参加有关研讨会。此外,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每年提供3万元奖学金给学院二年级研究生。双方还就互派教师作为访问学者、资助出版专著、学生出境交流等方面达成初步意向。
  富兰德林作为一家台资企业,已经与大陆几所高校开展合作,并积极致力于促进大陆高校和台湾高校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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