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二级中心组学习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

为贯彻落实校党委创先争优第三阶段实施计划的精神,9月16日上午,法学院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邀请校党委组织部部长戴金华解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2010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总支委员、各专业主任、教工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和党建主管参加了学习会。学习会由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陈百俭主持。
  会上,戴金华部长介绍了高校领导机制发展的四个发展阶段以及《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并对比新旧《条例》,分别从完善高校的领导体制、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完善高校基层党组织、加强高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加强高校党员队伍建设、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等七大方面,对《条例》修改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戴老师同时提出了有待探索的若干问题,引发大家的思考。
  总支书记陈百俭表示,法学院会认真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院级党组织在学院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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