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长宁区人民法院共同推进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建设

3月14日下午,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前往长宁区人民法院商谈推进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建设事宜,长宁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陈建明主任、彭小萍副主任及赵芳芳法官热情接待了我校法学院一行。
  座谈中,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陈百俭感谢长宁区人民法院对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大力支持,他介绍了学院推进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建设的总体方案,希望今后与法院进一步拓展合作层面,共同培养知识广、能力强、素养高的卓越法律人才。法院陈建明主任肯定了我校法学院学生在法院实习期间的良好表现,并表示愿意与法学院加强合作,扎实推进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建设。赵芳芳法官介绍了该院研究生“法律助理”实训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法学院历次实习研究生的表现。双方就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实训场所和设备保障、专任教师见习等方面达成了初步合作意见。
  据悉,法学院与长宁区人民法院的合作始于2010年,至今已有4批共15名法学院研究生参加法院“法律助理”实训项目,经过为期3个月的实训,在法院法官带教下,学生们在学习动力、司法能力、职业规划、社会历练等方面都得到了提升。该项目为接下来的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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