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2017年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市委党校召开,我校荣获“2015-2016年度(第十八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校第7次蝉联该项荣誉。上海市文明单位是由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的,标志本市基层单位“四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称号。
本轮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历时两年,分为中期检查和终期考评,具体包括申报自测、中期在线创建、社会责任报告撰写、终期在线创建、师生网络问卷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实地检查、集中风采展示、社会公示、稽核命名等环节。两年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巩固基础,贴近实际,聚焦重点,强化特色,破解难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6年是终期考评年,学校调整了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和校文明办成员,召开了文明单位考评工作动员会。文明办收集、整理完成了6个一级指标、1个特色指标和23个二级指标的综述、支撑材料200多项,及时调整和更新了文明在线网。梳理总结了两年来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对我校的创新成果和特色进行了展示。上海市检查组还进校开展了包括校容校貌、平安校园、健康校园检查和师生座谈会、领导访谈、实地走访等内容的实地考察。创建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热情参与,全校师生大力支持,在圆满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的同时,充分展现了学校的文明程度和广大师生的文明素质。
今年,学校将扎实做好新一轮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