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根据《2017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7]1号)文件的精神,我校启动2017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已获得过宝钢优秀教师奖的,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
(二)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6. 近三年(含本学年)曾被考核为记功等次或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二、推荐名额
今年我校分配的宝钢优秀教师奖名额为2名。
各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名,机关党委参照单位推荐名额进行推荐。
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6月23日前)
各单位根据条件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表现和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择优推荐。
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hengbin@suibe.edu.cn。需报送材料如下:
1.推荐报告一份;
2.推荐人选的简要事迹(1000字以内)一份;
3.《2017年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份。
(二)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
(三)学校审定
学校审定推荐人选。
(四)公示
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校内公示。
(五)材料报送
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将申报材料报宝钢教育基金会审批。
特此通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17年6月13日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6770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