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浏览次数:50设置

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本次验收工作的人员为入选2021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的教师。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入选教师名单的通知》(沪经贸人〔202149),具体名单见附件1

2.教师填写《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验收报告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验收报告书》),将《验收报告书》与成果材料电子版交所在单位。

3.各单位(部门)对《验收报告书》和成果材料进行审核,于519日(星期五)前将验收材料电子版通过OA报人事处。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特此通知。


附件:1.附件1:2021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入选教师名单.xlsx

2.附件2: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验收报告书.doc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人事处

20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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