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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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1、沪价行(2000)第187号和沪财综(200055号文件

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关于幼儿托费报销的有关规定

基本要求

1、报销对象为我校全体教职工属父或母中经上海市 计划生育机构批准,具有本市户口的学龄前子女。

2、一方幼儿托费可每月报销50元,残障儿童每月报销70元。

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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