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会计主管、助理出纳的决定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1-28 浏览次数:1046

沪贸工〔2009〕06号

 

关于聘任会计主管、助理出纳的决定

 

各二级部门工会:

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会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力度,校工会决定聘任曲延英同志为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委员会会计主管,聘期同本届工会。同时,为了方便各二级部门工会日常经费的使用和报销,校工会决定聘任王海华同志为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委员会助理出纳,聘期同本届工会。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委员会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抄报:上海市教育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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