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妇女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16 浏览次数:391

通知

 

沪贸党工字〔2010〕6号

校各单位、部门:

为了加强和完善我校的妇女工作,确保妇女工作的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更好的协调我校女教工、女学生的工作,切实维护好女教工、女学生的特殊权益,着力为全校女性的健康发展办实事,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妇女工作指导委员会”(“妇指委”),负责领导、协调全校的妇女工作。

“妇指委”设主任1名,由分管妇女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2名,由校工会女性副主席和学生处女性处长或副处长担任;委员若干名,由机关各部处女性正职(或副职)1名及设有总支(直属支部)的二级单位女性正职负责人1名组成,成员如下(按姓氏笔划排序):

主  任:陈  洁

副主任:曲延英、晏  琼

委  员:马俐俐、王  越、宋彩萍、李婉丽、邹囡囡、

陈晶莹、唐  芸、徐东风、秦淑娟、莫  怡、

郭  茜、彭清清、温建平、谢丹迎

“妇指委”日常工作由工会负责,下设女工部和女生部。女工部设在校工会女工委,负责女教工的工作;女生部设在学生处,负责女学生的工作。女工部和女生部的工作分别纳入校工会和学生处的工作计划。上级妇女组织来文或布置工作凡涉及女教工的,由女工部负责处理、完成;凡涉及女学生的,由女生部负责处理、完成。

“妇指委”及所属“两部”均由现有机构和人员兼职、兼任,不另增编制。

女教工活动的经费由校工会经费统筹;女学生活动的经费由学生工作经费统筹。如有特殊需要,再申请增拨专项经费。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成立  妇女工作指导委员会  通知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0年3月3日印发

(共印1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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