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经贸大委﹝2015﹞12号
各二级单位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上海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上海市教育工会同意,拟定于2015年5月召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将筹备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会议精神,在校党委领导下,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目标,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及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到学校 的事业发展中,加强民主管理,推进依法治校,为建设高水平、国际化、特色鲜明的应用研究型大学而奋斗。
二、工作任务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任务是:选举产生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校财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章程》起草说明,审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充分调 动广大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集思广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筹备工作,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第一届教代会、工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详见附件1),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落实大会各项筹备工作。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协调组、会务组、组织组、宣传组、提案组五个工作组。
四、工作步骤
筹备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及部署工作阶段(4月中下旬)
1.召开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明确各组工作任务。
2.召开各二级单位党委书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基层工会主席会议,动员部署召开教代会、工代会的有关工作。
(二)筹备工作具体落实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
1.选举教代会、工代会代表。
2.推荐校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组成代表团并选举代表团团长。
4.酝酿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第一届教代会大会主席团。
5.起草会议材料。
(三)会前准备工作落实阶段(5月上旬)
1.开展代表培训,召开有关座谈会。
2.征集提案。
3.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拟提交大会预备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第一届教代会大会主席团人员、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大会议程。
4.会前准备工作就绪。
(四)召开教代会、工代会(5月16日)
1.召开教代会、工代会预备会。
2.举行教代会、工代会开幕式。
3.代表团讨论。
4.大会主席团听取各代表团讨论情况汇报。
5.召开教代会、工代会闭幕式。
五、代表的条件、构成、产生和代表团的组建
(一)代表的条件
我校在职在编及人事代理教职工(工会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社会工作,能密切联系群众,有较高素质并且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一般情况下,代表应能任满一个任期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时间(详见附件2)。
(二)代表的构成
根据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确定第一届教代会、工代会代表总数为150名。教代会、工代会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既要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 员,又要充分体现以直接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人员为主体的特点,其中教师(包括科研人员)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60%以上。学院的教学科研人员代表应不少于 本单位应选代表总数的80%(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应占大多数,正高职称应占一定的比例)。同时,要注意老、中、青结构比例,并要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女教职工代表。
根据教代会、工代会需要,校党政领导和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应选为代表,可协商下达到各有关单位作为代表候选人,由该单位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校党政领导不占选举单位应选代表名额。
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拟参照学校测算比例确定(详见附件3)。
(三)代表的产生
代表的选举工作在各二级单位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要充分发动群众,在认真酝酿、广泛协商的基础上,推荐出代表候选人,并于5月8日前 组织召开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10%—15%的差额比例正式选举产生。各选举单位应及时将代表选举过程中 的相关材料报送校工会办公室。
(四)代表团的组建
1.全校共组建8个代表团,其中包括7个正式代表团,1个特邀代表团(详见附件4)。
2.各代表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团长候选人一般为二级单位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联合代表团团长候选人由组成单位代表协商产生。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由本代表团全体代表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双代会”筹备工作组备案(5月12日前)。
六、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构成及产生
结合学校规模和实际,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将由15人组成,设工会主席1名,常务副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2名;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名。
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按10%的差额比例,在17位工会委员候选人中,差额选出15位委员;在4位经费审查委员候选人中,差额选出3位委员。
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由新当选的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届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与代表选举工作同步进行(详见附件5)。
七、教代会主席团的组成
教代会设立主席团,在大会期间处理重大问题,结合学校实际,本届教代会、工代会主席团人数拟控制在19人左右,由担任本届教职工代表的学校党委、行政、工会主要负责人和各代表团团长、其他方面人员组成。
八、提案的征集
代表选举产生后,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撰写提案。提案的范围和要求、提案的处理等按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代会代表提案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九、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代会的筹备工作。召开学校教代会、工代会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从依法治校、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贯彻党的依靠方针,坚持民主办学的高度来提高认识,真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代表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及征集提案等工作。
3.各选举单位在选举代表和推荐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必须坚持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确保当选的代表、推荐的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具有合法性、广泛性、代表性。
4.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详见附件6),把握好工作进程,确保筹备工作落实到位。
5.本次代表大会要坚持既隆重热烈又勤俭节约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