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通知

文章来源:工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0 浏览次数:27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文件

沪经贸工〔202411

直线 7

关于申报“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通知


二级工会:

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统一颁发高教《从事教育三十年纪念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继续对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同志颁发纪念证,具体事宜如下:

一、1995年(含1995年)前参加教育工作累计满三十年且从未申报领证书的教职工(已申报者不在受理范围)。

二、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职工“三十年教龄”申报表》,将盖章纸质版一份报工会,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并附两张近期电子版生活照片及一句感言10-20字左右)。

三、工会将结合本人从教育经历阅档核实并经人事处审核,在教师节期间给予表彰和颁发证书。

  四、申报表截止受理时间:531周五)前,过时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职工“三十年教龄”申报表.docx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会

2024510



联系人:吴艳

话:67703077  

箱:wuyan@suib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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