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4年征兵公告

文章来源:武装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22 浏览次数:399

有为青年 携笔从戎 固国防贸大学子 投身军营 铸长城

  

一、征集对象

1.我校全日制在校男女学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含本年度应届毕业生。

2.年龄:男,201412月年满1724周岁;

女,201412月年满1720周岁。

3.体检政审要求:体格要求以征兵体检为准,政审条件为学生本人无劳教刑拘、违法违纪等行为,学生综合素质较好。

4.征集时间:6-8月。

5.新兵入伍时间:20149月初。

6.服役期:2年。

二、优待政策

1.入伍大学生优待金、安置金和奖励金标准:

应征入伍大学生服役期满毕业后获得优待金、安置金、学费补偿金、奖励金总计约17万元

2.退役大学生学业相关优抚政策:

1)应征入伍的专科生,专科毕业后,参加市教委单独设立的退役大学生专升本考试,单考单录,专门设立名额;

2)应征入伍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退役后,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并报市教育部门备案,可校内调换专业(限一二年级);

3)应征入伍的本科生,本科毕业后3年内参加上海高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原是专科生的,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

3.入学前为外地户籍的大学生落户专项政策:

1)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好、退役复学后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办理上海户籍;

2)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的专科生,退役复学后专科毕业、在上海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申办人才类上海居住证,在申请转办上海户籍时,可缩短2年时间。

4.退役毕业大学生报考上海市公务员及就业相关优惠政策:

1)退役士兵报考本市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对考试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

2)每年在本市人民警察学员的招录工作,公安、司法部门招录一定比例的符合职位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予以优先录用。对报考警察学员的退役士兵年龄放宽至28周岁;

3)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村官”考试,对考试合格者优先招录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

4)职能部门每年组织国有大中型企业定向招录一定数量的退役士兵。

备注:本年度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享受与在校生同等优惠政策。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即日起至615日,应征学生至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武装部(行政楼108室)报名。

联系人:老师

征兵咨询及报名电话:67703040

注:报名时请带好21寸免冠照。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党委武装部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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