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章程》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高校章程是推动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基础。我校章程自2013年2月修订以来,按照上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学校的改革发展实际,遵循章程修订的规范程序,广泛吸纳校内外的建议和意见,历经三年多时间,于2015年10月完成《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核准稿)》制定工作并报送上海市教委核准。
近日,我校收到市教委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市属高校章程核准书第13号》文件,明确我校申请提交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章程》已经市属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市教委主任办公会议和市教卫工作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予以核准。现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章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