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章程》获市教委批复核准

文章来源:学校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8 浏览次数:108

近日,市教委下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章程修正案的批复》(沪教委法〔202318号)。批文指出,学校章程修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属高校章程核准暂行办法》规定,予以核准。


学校章程自2015124日核准以来,在保障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高等教育面临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发生了重大变化。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和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章程修订有关要求,学校启动章程修订工作。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章程修订工作,指导制定章程修订工作方案,成立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程修订工作办公室,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任务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在市教委政策法规处精心指导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程修订工作办公室开展章程修订工作,经法务审核、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党委常委会审定等程序形成学校章程修正案,报市教委并通过核准

新修订的学校章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通过完善办学目标、办学定位和文化标识等进一步彰显学校办学特色,通过明晰党委与行政、学校与学院、学术与行政三大关系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经过章程修订,学校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得到巩固,为服务新时代贸易强国、教育强国建设和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建设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类大学提供了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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