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经贸大办﹝2014﹞8号
校各单位和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民主管理,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现将经2014年1月8日校长办公会审定批准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14年1月10日
附件:
校各单位和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民主管理,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现将经2014年1月8日校长办公会审定批准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