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精品校本教材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索取号:10273040505-2017-0018发布时间:2017-06-29浏览次数:152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精品校本教材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沪经贸大办〔2017100号,见附件1)的规定,为做好2017年精品校本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重点

学校重点支持以下校本教材的建设:

1.反映学校学科和专业优势或特色的教材;

2.本校教学急需但尚无正式出版的教材;

3.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

4.具有学科和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类教材或实验实践类教材。

二、申报条件

1.建设教材必须是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工作需要而编写的教材(非教学参考书),且已经过2届以上(含2届)的本科教学实践。

2.建设教材必须是我校教师作为第一主编,拟公开出版的教材。

3.教材主编须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位申请人每年限报1个项目。全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系列教材作为1个项目按整体申报。

三、工作流程

1.教材主编于75日(星期三)前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精品校本教材建设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新编教材需提供编写提纲、样稿及出版计划等,修订教材需提供前一版次的教材样书、修订计划、修订教材样稿等。

2.教学单位于711日(星期二)前组织专家评审,提出部门意见后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精品校本教材建设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决定是否予以建设立项。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精品校本教材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精品校本教材建设申请表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教务处

2017629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精品校本教材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doc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精品校本教材建设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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